3人小公司,劳工证3天批准, I-140移民申请1天批准

3-People Small Company, Labor Certification Approved Within 3 Days,
I-140 Immigrant Petition Approved Within 1 Day

我们最近帮一个只有3个人的小公司申办了以职业移民为基础的绿卡申请。劳工证在劳工部收件后3天内批准,I-140移民申请在移民局确认收件后1天内批准。

通常以职业移民为基础申办绿卡时,公司规模越大,雇佣员工人数越多及申请人的专业学历越高,申请则较容易,反之则较困难。本文所述的公司是国际贸易运输领域的小公司,仅有3名员工,此外受益申请人又无该专业领域相应的大学学历。当客人的朋友把该案介绍给我们后,经初步分析,我们感到这是一个比较棘手的案子。为了能让客人在现有基础上比较顺利的拿到绿卡需要做大量的工作。首先我们要确定申请人的工作职称,职责及资格要求,以便在此基础上提出劳工证的申请。申请人是以同等大学学历的资格申办H-1B签证。根据移民法的有关规定在申办H-1B签证时,如果申请人无大学学历,可以同等学历的资格申办,即3年工作经验等于一年学历。但是在申办劳工证和绿卡时,同等大学学历的规定则不适用。申办人必须具有本专业领域或相关领域的大学学历(国外和美国取得的均可)。如果申请人无大学学历,则可按技术工人类别办理。技术工人工作的定义是需要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或训练方能胜任的工作。技术工人和具有大学学历者在优先排期上属于同等类别,均属第三优先。鉴于该申请人不具有目前工作领域的大学学历,但有在该工作领域多年工作的经验,该我们决定按技术工人类别帮其申请。

我们查阅了劳工部的有关工作职称的所有材料,但未能找到一个既符合公司的专业情况又符合该申请人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的恰到好处的工作职称和资格要求。经过反复研究及综合考虑并查找劳工部的相关案例,我们决定将其工作职称定在一个含义比较广泛,适用于不同工业领域的名称下,“业务营运专家”,这样我们不但可以比较灵活地结合公司的业务情况,有针对性地描述具体工作职责和资格要求,逻辑上又符合其广泛定义的要求。工作资格要求定为三年工作经验。

在此基础上,我们完善确定了申请人的具体的工作职责和资格,然后向加州劳工部门(EDD)提出了确定工资标准的要求。但是EDD将该工作定为仅需要一年工作经验的工作。如果一个工作不需要2年的工作经验,则属于非技术类别,等候移民排期的时间十分漫长,要等十年左右。因此我们向EDD提出了反驳意见,详细分析了每一项工作职责及需要的技能和经验。指出要胜任这些工作必须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方可。最后EDD接受了我们的意见,重新把该工作定为需要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作类别,并在此基础确定了工资标准。

当我们把劳工证申请于3月13日报到联邦劳工部后,3月16日劳工部即批准了该申请。紧接着我们又为申请人准备I-140移民申请的文件。由于申请人的公司采取财政报税年度的方式申报公司税,今年的报税时间未到,去年的报税又延期。为了能让客人的申请尽快报出,我们采用了变通的方式由公司会计师出示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申请人的报税表和W-2,以证明公司的财政能力。与此同时我们准备了申请人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当我们把I-140报出后,移民局于5月30日网上确认收到我们的申请后,5月31日即批准了该申请。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虽然小公司申办职业移民相对比较困难,但只要我们认真准备,精心策划,选择恰当的工作职称,合理地描述工作职责,根据申请人的具体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正确地确定工作资格和技能要求,一样可以顺利获得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