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出画家得绿卡,美国潇洒舞丹青

Excellent Painters Received Green Card, Freely Creating Art Works in the U.S.

我们曾成功地为国内的一些杰出画家申办了以杰出绘画才能为基础的绿卡申请,使他们全家移民,自由往返于在美中两国,挥豪丹青,为美中绘画艺术交流发展作出贡献。这些画家,有的擅长中国画,在国画界享有盛誉;有的在油画创作方面造诣深厚,有的国画油画均显奇才,有的以工艺美术作品著称,有的以钢笔画取胜自称一体,有的是当代中国书法大师誉满全国。我们根据每个人的背景情况,专业特长,艺术成就,扬长避短,创造性地合理使用发挥他们的材料,精心组织设计每个人的申请方案,使他们先后都顺利拿到绿卡。

按照移民条例的规定,杰出人才申请绿卡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曾经获得国际上认可的在本专业领域的重大国际奖状,如诺贝尔奖,奥林匹克,奥斯卡奖等;或至少下述条件中的三项:

  1. 获得过国家或国际认可的杰出专业成就奖;
  2. 专业协会、学术组织会员。该协会(组织)要求其成员在其专业领域取得国家或国际专家认可的突出成就;
  3. 专业报刊杂志或主要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刊登播出的有关该杰出人士工作的材料;
  4. 在本行业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权威,担任过评审小组成员或单独评审员、评审、编审相同或相关专业方面其他人员的工作和文章;
  5. 在本专业、相同或相关专业方面作出重大的科学、学术和艺术贡献;
  6. 在专业领域、专业期刊杂志或其他主要媒体发表过高水平的科学、学术论著、论文;
  7. 在国内外艺术展览中展示其专业作品或工作艺术成果;
  8. 在著名的组织机构或重要的研究项目中发挥着领导、带头的关键作用;
  9. 与其他人士相比,由于其特殊才能和贡献而得到高薪或高报酬;或
  10. 具有巨大的商业成就和建树,如在表演影视艺术领域方面的录音带、录像带、CD的销售量和销售额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11. 其他相似的证明材料。

最近办理的一个画家的申请案例颇费周折,饶有兴趣。该画家的国画和书法艺术造诣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其作品多次参加国内外绘画艺术展并多次在日本、韩国、欧洲举办个人画展,深得好评。他的许多作品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和地方美术家协会举办的画展中获奖并被名人,艺术馆或博物馆收藏。除此之外,他还有许多美术创作和教育方面的论著,出版了个人画册和书法集,美术期刊多次刊登他的作品并对其作品进行评述。他还多次担任美术比赛的评委。在我们所办理过的画家中,我们认为这是最有把握的一个案子,无论在任何方面都是无懈可击的。根据该画家的背景材料,我们提供了他的国家级金奖、一等奖、银奖、优秀创作奖的证书;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证及协会章程;报纸及专业美术期刊对其作品的评论和报导;等11个方面的材料来证明其杰出的绘画艺术才能。

以上材料远远超过移民条例要求的至少3个方面的材料。根据当时移民中心审批进度,我们将该申请报到了东部的佛蒙特移民中心 (Vermont Service Center)。天有不测风云,出乎我们意料的是该中心在未要求进一步提供任何解释补充文件的情况下直接拒绝了该申请。(按照移民条例的要求,如果基本条件具备,移民局应提供一个补件的机会,如还不符合要求,再最后拒绝。)

移民局拒绝理由之一是:申请人未列出其年收入,未提供材料证明他因绘画、书法艺术高超而有高薪报酬。按照移民条例的规定,较高的收入和报酬仅是衡量杰出才能的因素之一,并非绝对的非用不可的因素。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许多有真才实学的艺术家、学者、教授、科学家对人类的科学文化艺术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却无高薪收入,但这并不能证明他们不具备杰出的专业才能。在绘画艺术领域,杰出的艺术大师像老艾尔,葛雷柯(El Greco),梵谷(Van Gogh),高更(Gauguin),塞尚(Cezanne),廬梭(Rousseau),鲁东(Redon),莫迪利亚尼(Modigliani) 等,生前穷困潦倒,生活坎坷,但是他们的作品却是流芳百世,价值连城的杰作。很显然审批官员单纯地将艺术才华与金钱收入划了等号。此外,移民条例并未把该条作为强制性的要求,仅是考虑因素之一,而且我们也未主动提出以此条件为依据,审批官员无端将该条强加于申请人。

其拒绝的理由之二是:虽然申请人是中国美术家协会的会员,但并为明确证明该协会成员仅限于在艺术领域尖端的小部分的人员。这显然曲解了移民条例的相关规定。有关规定仅要求专业协会会员的资格应是在其专业领域有突出成就的人员,但不需要是顶尖的小部分人员。我们提供的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已明确指出只有在绘画艺术专业领域有突出成就的人士方能加入该协会。显然审批人员并未准确执行相关的条例和仔细阅读我们提交的材料。

其拒绝的理由之三是:虽然获得了中国美术家协会颁发的金奖、一等奖等奖状,但并未证明这些奖项具有国家或国际水平,并未被中国以外的著名的专家和机构认可的荣誉。移民条例仅要求具有荣获重大国际成就奖,或以上所述的其他三项国家级及其他方面的证明材料,包括国家级的或较低的国际奖,诸如美国篮球协会,足球协会每年的国家联赛竞选出的冠军奖。中国美术家协会是中国美术界最高专业的权威机构组织,由其组织的专业画展/比赛理所当然是国家级别的比赛,其颁发的奖项自然而然象征着绘画艺术领域国家级别的殊荣,这应是不言而喻的事实。中国的传统绘画艺术,国画作品只有深刻了解中国文化,深谙中国绘画艺术的人士方能对此作出评论。外国专家和机构组织不懂中国的绘画艺术如何能对其进行评论,且移民条例仅要求国家级别的奖项并未额外要求外国专家/组织给予认可。如果这样则等于将国家比赛国际化了。这样显然是曲改了相关条例的要求,将国家奖延伸到国际级别的奖。

在Buletinin告移民局的案件中,一名前阿尔巴尼亚的医生获得了阿尔巴尼亚共和国国民议会颁发的“忠心为人民服务优秀奖”,表彰他多年坚持为Korce地区人民提供医疗服务及编写该地区公共卫生历史发展状况一书的贡献。移民局在此案中要求申请人提供材料证明该奖超出阿尔巴尼亚国家以外的重要意义。联邦法院指出,移民法用介词指出仅要求申请人可以用“国家或国际奖(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来证明其杰出才能。此外,移民局自己的条例也仅要求申请人提供材料证明获得了较低的国家级别或国际级别的奖。因此,所获奖状并不需要在国家之外有否重要影响,只要该国认可则足够了。联邦法院认为移民局拒绝承认上诉人的已符合移民条例规定的奖状是由于其误解移民法所致,此种行为构成滥用斟酌权。该画家的申请在此点上与上述案例完全一样,如果上诉,该判例将是我们的辩驳依据。

其拒绝的理由之四是:所附画家作品集和书法集未译成外文,且未证明有高额的商业价值及受到国际专家的评论。我们所提供的是画家创作的绘画艺术作品,每幅画均有中英文的画名。书法集中每篇书法都是一幅艺术作品。绘画和书法艺术是一种视觉艺术,非同于小说或文学作品,给观众的是一种视觉艺术享受,并根据每个人的想象力,理解力来体察品味艺术家所要表达的意境。此外,则难以想象移民局要如何将一幅幅栩栩如生的画和笔锋各异, 娟秀美丽的书法译成英文,出此难题的意图何在? 即使是巧妇也难完成此重任。该画家是以杰出的绘画艺术才能为基础提出申请,提供的是中国画和中国书法,外国专家不懂中国画和中国书法,如何能对其评论和分析。画家的画册和书法作品是专业的艺术作品,并不是仅仅可以用商业价钱即可衡量其艺术价值。各个科技领域的学术论著由于其特殊的专业特性和使用范围,其销售量可能没有一本平庸的小说或流行歌曲CD销量大,但他们对人类科技文明的发展和进步起着无可估量的推动力。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中国杰出数学家陈景润的哥达巴赫猜想数学论文等等,不胜枚举的事例均可证明此点。此处,移民局又将金钱与学术/艺术价值划了等号。

收到移民局的拒绝通知后,我们针对其拒绝理由进一步查阅了有关法律和相关案例,认为如果提出上诉,此案应能成功。但是如果上诉,一是费用较高,二是等待时间长,而申请人希望尽快拿到绿卡,以便早日让孩子到美国读书。如果重新申请可能会更快取得绿卡。考虑到客人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及我们办案的目的不是和移民局争高低,而是让客人早日拿到绿卡。于是我们只好“忍气吞声”决定不予上诉。我们将材料重新整理后,报到了加州移民服务中心。材料报出后不到6个月,加州移民中心即批准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