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移民局将工卡有效期延长至5年
(10/04/2023)

移民局2023年9月 27日公告,更新其政策手册和操作指南, 将某些类别的授权工作文件  (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s)  (简称工卡 或EAD)的有效期延长到 5年。 以下类别的工卡不论是初始签发的或延期更换,其有效期都延长到5年。移民局采取该措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相关申请的处理时间和积压的申请。虽然移民局将工卡的有效期延长到5年, 但是非美国公民是否保留合法工作的资格仍然取决于其基本身份情况和 EAD 申请类别。例如,如果非公民在I-485调整身份申请期间获得了5年有效的(c)(9)类别的工卡,而调整身份申请随后被拒绝,那么其合法工作的身份也随之结束即使其工卡仍然在有效期内。新的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刻生效。

以下类别申请人的工卡 (EAD)延长至5年:

  • 对于难民、获得庇护以及获得暂缓驱逐出境或递解出境的人,将初始和续签 EAD 的最长有效期从 2 年延长为 5 年。
  • 对于等待庇护或暂缓递解出境的申请人,将初始和续签 EAD 的最长有效期从 2 年延长为 5 年。
  • 按照美国移民和国籍法案第245条款等候I-485 调整身份的申请人,将初始和续签 EAD 的最长有效期从 2 年延长为 5 年。
  • 对于那些等待暂缓驱逐出境或取消递解出境的申请人,将初始和续签 EAD 的最长有效期从 1 年延长为 5 年。
  • 对于那些移民局临时放行入境并允许在美国有限居留的难民,将首次和续签 EAD 的最长有效期从 1 年延长至限定居留期结束的日期,但不超过 5 年。

不需单独申请工卡,依据I-94 出入境卡即可工作的类别

除将以上类别的工卡有效期延长至5年外, 移民局再次澄清某些类别的非美国公民,依据其签证类别或身份批准通知,不需要单独申请工卡, 凭 I-94出入境卡和身份证明文件, 如护照, 驾照,即可自动合法工作。这些类别包括:

  • L-1签证/身份持有人的配偶, L-2S
  • E签证/身份持有人的配偶, E-1S, E-2S , 或S-3S
  • 等其他类别。

如果他们愿意申请工卡, 也可以单独申请工卡。